日前,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《关于表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(国知战联办〔2018〕18号),大连理工大学技术研究开发院郝涛同志获评“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个人”。这是继我校知识产权管委会办公室2013年获评“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”后,学校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再次获得国家级荣誉。
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,旨在表彰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做出突出贡献,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、保护、运用以及管理和服务等工作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,每五年评选一次,本次在全国范围内共评出先进个人100名,高校个人代表入选仅6名。
近年来,在国家、省、市知识产权局的大力支持下,大连理工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十九大“倡导创新文化,强化知识产权创造、保护、运用”的重要指示,高度重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,实施知识产权强校工程,获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(东北唯一)和国家知识产权培训(辽宁)基地,与国家知识产权局、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三方共建知识产权学院,近五年获得中国专利奖10项(金奖1项)、日内瓦国际发明展金奖5项,获批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在内的各级知识产权国家级人才13名,发明专利的申请、授权和有效数量连年位居辽宁省首位,形成学科建设、科学研究、人才培养、社会服务和国际合作五位一体的知识产权发展模式和工作体系,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。